(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9日,正值莲花镇圩日,莲花镇联合县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在镇集市及各饭店开展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清风行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禁止买卖野生动植物。
此次“清风行动”,让大家知晓贩卖野生动植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植物中来,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好它们及其生存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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