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前不久,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莲麻村的乡村民宿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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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业逐渐回暖,涉民宿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民宿被损坏、房客失联,赔偿责任谁来担?承租民宿搞经营要注意哪些问题?人民法院给出了参考答案,用法治理念引导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的“宣讲队”
“我在莲麻村投资了几百万装修民宿,还未正式上线经营,房东却说要解除合同还让我交还房屋,这可怎么办?”在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投资人李某遇到了难题。
据了解,李某承租了该村村民曾某夫妇的房屋并进行装修。但李某认为曾某夫妇未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其办理民宿网络预订平台业务,因此拒绝交纳租金。曾某夫妇则提出李某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主张解除合同,要求李某支付尚欠租金、利息、违约金等共计36万元,并要求李某归还房屋、恢复原状。
这起纠纷引起了该村村民、民宿经营者的关注,村委会联系对口服务莲麻村的“村居法官”薛志军多次进行现场调解。
为深化诉源治理,当地组建了“村居法官”队伍,从化区人民法院从一线法官中抽调36名员额法官对接62个区重点村(社区),进一步前移司法服务关口到基层,让法官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通过现场普法、巡回办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征得双方同意后,薛志军在涉案民宿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结束后,薛志军现场对民宿经营可能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并一对一为现场村民和民宿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咱们上菜市场买菜,挑中后支付,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合同,一旦达成,双方都要遵守,不能无故反悔。”薛志军对村民说,“小到买菜、大到租赁房屋,都是一样的道理。”
防控法律风险的“预警台”
京郊户外游正值火爆之时,如何给北京市门头沟区的民宿产业加一道“法律安全锁”?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斋堂法庭、潭柘寺法庭和王平村法庭分别设立党群司法服务站。党群司法服务站靠前服务,牵头与区文旅部门建立服务保障民宿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围绕产业发展“体检”、防控重大发展风险、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切实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向全区民宿产业经营者发布《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
“我刚开始从业的时候,觉得大家来我家里,风景好、吃得好、喝得好就行了,从没想过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门头沟区斋堂镇白虎头村村民、某民宿经营者李耘回忆道,“后来,斋堂法庭的谢法官经常来我们村,他说如果有客人不小心在民宿摔跤了、受伤了,民宿有可能也要负法律责任。我一听就上了心,拉着谢法官问,他给我讲了好多例子,我才知道这里边问题挺多。于是我就在楼梯、浴室贴上了安全提示。后来,谢法官送了我一本《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遇到不懂的问题我还及时问法庭的同志,他们都会给我讲解。”
在《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里,合作开发、劳动用工、解纷指引……需要注意哪些风险,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足足50条,群众一看就懂。
随后,党群司法服务站还帮助火村、苇子水村、王坡村等十余村建立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三年来,党员干警陆续走进民宿发展村居、民宿企业进行专题宣讲50余场,为民宿经营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矛盾化解指导等服务200余次。
“以前提起门头沟就是煤炭,如今,旅游、民宿等新业态纷纷涌入,这对村民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很多村民观望不敢行动,有些村民大胆行动但忽视风险。这就需要我们主动担起保障产业发展的责任,为乡村振兴加好油、充满电。”斋堂法庭庭长谢耀宗说。
梳理相关纠纷的“风险点”
因土地性质不宜用作民宿经营从而主张合同无效,是涉民宿合同纠纷的主要风险点之一。
去年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发布涉民宿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因双方擅自改变一般农田用途,从而导致涉案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官提醒民宿经营者必须按照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将农用地“非农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平谷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庭长路小锋介绍称,为妥善化解涉民宿类纠纷,平谷法院多措并举,建立多方联动服务保障机制,优化精品民宿发展环境;开通涉民宿旅游纠纷“绿色通道”,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精准投放精品民宿发展司法服务包,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积极参与乡村多元共治,引领乡村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为推动平谷区涉民宿旅游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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