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集团)原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这起从2018年庭审的案件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根据判决,乔天明除了要缴纳4亿元罚金外,还需要将私分的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返还给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此前业内猜测,这一处罚是否会导致剑南春股权结构发生改变,但一切还是未知数。
判决显示,2003年剑南春集团改制,乔天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2006年至2012年之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8万元。改制期间,被告人乔天明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财务资料等方式隐匿了近2.64亿元应归改制后的剑南春集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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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天明案主要与2004年的剑南春MBO有关。MBO是Management Buy-out的简称,一般译作“管理层收购”。
1982年,乔天明进入到剑南春酒厂的前身四川绵竹地方国营酒厂,历任酒厂办副主任、副厂长、集团董事长等职务。
在2003年,剑南春进行了“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实施战略性改组”的改制方案,2004年1月6日,剑南春改制方案正式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批复。
根据当时的改制方案,剑南春集团国有净资产确认为92930万元,乔天明等20名高管组建的四川同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四川同盛投资)持有剑南春集团69.54%的股份,国资退出后,商标等无形资产仍由政府持有。
2012年,当时剑南春就被曝出职工股权争端,进而又曝出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2015年,乔天明被传调查,逐渐消失在公众视野中,2018年乔天明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行贿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剑南春是川酒六朵金花之一,在早年中国白酒有着“茅五剑”之称,其中的剑就是剑南春。但剑南春一直被认为是被耽误的“名酒”,在汶川地震损失大量基酒,加上员工股权矛盾、乔天明被调查等一系列问题之下,剑南春逐渐从白酒第一梯队中掉队。
目前,剑南春集团由乔天明之子乔愚主持大局,虽然掉出第一梯队,但剑南春本身品牌力仍存,虽然没有准确的收入数据,但剑南春集团宣传材料中,号称2021年销售总收入突破200亿元。
白酒分析师蔡学飞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作为国内知名白酒品牌,剑南春因为某些不可抗力错过了白酒黄金十年的发展,但无论是从企业体量、利润,还是品牌影响力,还依然保持着一线名酒的竞争力。
根据判决,对被告人乔天明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亿元;私分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予以追缴,返还四川省绵竹市政府。
记者了解到,外界对于这一结果早有预期,但对私分国有资产追缴返还绵竹市政府,外界也有很多猜想,比如剑南春集团股权结构是否会因此发生变化。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四川同盛投资持有剑南春集团73.76%的股权,乔天明则持有四川同盛投资41%的股权。
一直以来,剑南春的MBO问题和乔天明案一直困扰着剑南春,并错过了当年白酒资本化热潮。此后,有资本方负责人曾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其看好剑南春标的,但经过多方沟通后发现,虽然政府持有商标,但由于乔天明案迟迟未决,资本方也无法介入。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罚金是针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追缴私分国有资产及相应收益是将当初流失的国有资产及收益追回,同样是以其个人资产进行追缴,只是各部分的名义不同。但如果乔天明名下非股权部分资产足够缴清上述处罚,那么也未必会动股权,因此事件发展还需要进一步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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